一、政府信息分類及編排體系
分為三類: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和免于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可以通過貴州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門戶網站(http://www.gzdrc.gov.cn)進行查詢,可以查詢到:
1、中心簡介
2、領導介紹
3、學術委員會
4、機構設置
5、中心工作
6、科研成果
7、出版刊物
8、專題活動
(二)通過上述途徑無法獲得您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您可以采用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本單位申請獲得,受理機關如下:
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址:貴陽市八角巖省政府大院9號樓(550004)
聯系電話:0851-86892633
傳 真:0851-868926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您的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
(2)所需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依您的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我們會根據情況,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您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應您的要求,還可以提供打印、復制等服務。
您在申請中選擇以郵寄、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獲取政府信息復制件的,以您申請要求的形式提供。如果因為技術原因無法滿足,會選擇以符合該政府信息特點的形式向您提供。
政府機關依申請向您提供政府信息,將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
(三)您不能獲得如下政府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密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的;
(4)屬于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
對于(2)、(3)項,權利人或者相關當事人同意公開的;公開后公共利益超過可能造成的損害的;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公開的,您有權通過申請獲得。
二、獲得政府信息的期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能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順延期限15個工作日。
三、監督與保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情況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監督檢查。
如果您認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部門舉報。
如果您認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行為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您認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行為造成您經濟損失的,可以依法請求賠償。